伸手可及的才是真幸福
伸手可及的才是真幸福
文/金稜
因為一個名詞被提起,某一個時期的記憶又被喚醒,當初我也是這麼叫他的,從「學長」叫到最親密的「寶貝」;
因為一個明星有幾分和他相似,又想去看看他的facebook,記得以前大家都說他像謝霆鋒,不知道現在還是不是一樣;
因為聽見廣播中的那首歌又在放送,我又想起那天生日,他帶我到學校旁的大水溝放煙火,我笑他沒新意,他說那種新意他沒有,然後指著胸口說,
但這種 「心意」卻十足。
那些人都不在了,只剩記憶留存,身邊換上了一個將來自己不知道會思念和他之間些什麼的新人。
可是我決定要把他叫得比「寶貝」更親密,把他看成無人匹敵的基諾李維,三不五時花好月圓的時候就和他去放煙火,
然後告訴他我很有這種 「心意」。
有位哲學家說:「一個男人若不能把自己的妻子看成情婦,他是失敗的男人。」
而我想要當個成功的女人,於是決定把每一次的戀愛對象都看成是最真愛最對的那個人。
男人的眼睛總是習慣看旁邊,而女人則習慣看後面,
但只有眼睛知道要放在正前方的人才是懂得享受幸福的人,因為這一份幸福你擁抱得到。
過去的,我們不能留;
眼前的,就要將它緊握住。
愛情來來去去,
當下的快樂才是真的
(本文原載於自由時報)
`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