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們的17歲模樣





那一年,我們的17歲模樣

文/lemonz



捷運上,三三兩兩的人一起搭乘著,因為沒有太多人擁擠著,所以幾乎沒有人站著,除了一對穿著高中制服的情侶。

突然,對面兩位婦人眼光先是朝小情侶看了一眼,然後露出了一絲絲不以為然,但隨著車身搖晃也就隨即而逝。

倒是互相依偎著的兩人,絲毫沒有察覺,顯然周遭人的眼光對他們來說未能產生作用。



而我卻是一邊聽著iPod裡的情歌,一邊看著小情侶微微地笑著。

然後想起自己也曾擁有那麼不在意他人眼光的青春。那是從一個充滿陽光氣息的夏日開始的。

你來到我面前,然後露出毫不造作的笑容,以及手背上的刺青。



我幾乎要被你嚇壞了。

因為那刺青的圖騰不是老鷹,也不是一顆愛心,而是大剌剌的幾個字—我的名字,而且不是縮寫,就是我的完整名字。

那般年幼的歲月當頭,能有幾個人經得起如此危險的招數?但我仍力圖鎮靜,裝作不為所動的模樣,儘管心裡已經悸動不已。



那只是貼紙吧?

才不是。不信?妳自己撕撕看。



不服氣的你一把將我的手往那字樣的位置拉去。是真的,有凹凸的觸感。我心頭又是一驚,連忙將手縮回。

不痛嗎?笨蛋。

也許有那麼一點,但是又如何?我就是想在手背刻上妳。

說完,你又笑了。



這就是年輕的勇氣嗎?

愛上了,便什麼都不害怕了。

那一年,我們都只是17歲的模樣。





我們有的是時間,有的是可供揮霍的青春,就怕沒有世界,也怕沒有值得付出的愛情可以期待。

所以我們用盡任何可以想得到做得到的方式,來表達對愛情的無怨無悔,用全身力氣大膽假設這一切都可以因而獲得永恆的留存。

那是一種奮不顧身的付出。就算最後可能會一無所有也無所謂。

但是現在呢?那些勇氣都藏匿到何處去了呢?



現在就算有個人可以讓我依偎,我也不見得能無視他人眼光地放心靠近,更別說是面對一些幾近瘋狂的行為了,那只會讓我退卻,不會讓我激賞。



捷運上小情侶的男孩似乎察覺到什麼,脫下自己的藏青色外套給身旁的女孩披著,女孩滿眼是感激是甜蜜。

於是我想起久遠歲月裡,那個刮著風雨,而陽光躲起來不太願意露臉的下午。

你在我前面,勇敢地冒雨前進。而緊緊地抱著你,藏匿在你寬大夾克裡的我,即使整個頭髮都濕了也不在意。



「會不會累?會不會怕?要休息一下嗎?」在風雨中,你不斷地向著後面的我發出體貼的疑問。

「不會,不用休息了。」我倔著性子回答,雖然我們似乎已經騎了應該有兩個多小時的時間。



只要與你在一起,我就什麼都不怕。

到了目的地後,我這樣跟你說著,你只是緊緊擁著我,什麼話都沒出口。

那般露骨的話,現在的我怎麼可能說得出口呢?



是對象的關係,還是年華老去的緣故?

當我們愈來愈成熟,愈來愈世故時,不但臉皮更薄,面對任何事情時也會拿出秤斤論兩的功力仔細計算,

於是當愛情來敲門時總是退卻,我們終於失去了那種可以為愛豁出去的勇氣。



就這樣,捷運上一首又一首的情歌中,

我不斷地回想起那一段段因愛而勇氣百倍的你我,

卻也無法抑制失去什麼的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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