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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說,要追隨自己的興趣做事,才能發揮個人的天賦。
但是,事實真的是因為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情,才導致成功,還是興趣只是成功後附帶的結果。

我在讀到《優秀到不能被忽視》之後,前者的認知再次被顛覆,或者說,在既有的認知框架中又被打破。

首先,就必須先了解,究竟「追求自己興趣」這件事情源自於何處,書中就講到,這個概念是源自於1970年所出版的《你的降落傘是什麼顏色?》裡面講到在面臨職業變動時,該具備什麼樣的想法。其中,就包含了「要理解自己喜歡做什麼,然後找到一個需要像你這人的地方」

最終這個想法被演繹成:「你是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為什麼不追求自己熱愛的事物呢?」這本書算是幫助嬰兒潮世代,接受興趣為中心的職業思想。直到現在,他們將這些經驗傳給了他們的孩子。

例如賈伯斯在史丹佛演講中就提到:「生命短暫,不要浪費時間過自己不想要的生活;不要受教條所限,照著他人的想法過日子;不要讓他人的意見蓋過自己的心聲、想法和直覺。你的內心早已明白自己未來的方向,其他人的想法都只是次要的參考意見。」這就體現出生命應當找尋自己所熱愛或有興趣的事情來做。

可是,當我們把自己的興趣變成一種工作時,就會完全變了調。在這必須提到另外一個概念,那就是所謂的工作、職業與天職這三者之間的差別。

一般來講,只是為了生存而做事,那就只能稱為工作;然而,什麼是職業,就是當我們把一件事情做到精、熟練,知道各項細節可能會發生的可能情況,可以說這個人在這方面已經是個職業水平的人;到了天職,就是所謂的命中注定,生命就是從這件事情來創造價值。

三種層次,對應到我們生活中,就可以發現,在頂層的永遠只是少數,大多數的人都只是在工作層級徘徊,最多晉升到執業的水平,更難達到天職的地步。是什麼樣的原因,使人們可以從工作的層級到天職,之間的關鍵會是什麼?也就是說,興趣,真的能引導我們朝向天職嗎?

其實,通往幸福的道路,永遠都會是不好走的。它並不是簡單回答「我的人生應該怎麼度過?」

在人腦神經學中有項研究指出,當我們在事前規劃出我們已經達到目標的情況時,其實我們的行動力就已經下降一半。這種原因在於,大腦無法區分我們是否真的做到,所以當我們幻想達到時,實際上已經很難驅動我們去執行我們所計畫的事情。

這也是為什麼那麼多人在新的一年開始,就會說自己在這一年要達到什麼樣的情況,腦海中已經幻想這樣的畫面,整個行動機制的激勵相對下降。

對於興趣的思維模式就是一種想像的畫面感,認為付出的辛苦,就可以達到所想,但是,實際上,在這條路上,會碰到許多不如我們所想,以及更多的艱難,最終使我們連最基本的興趣也都被抹滅了。

所以我們不因為興趣而做事,因為不理解而出發,當將使我們以為達到的結果喪失了我們該有的努力與繼續下去的動力。

然而,要轉變這種思維模式,就必須反向思考。從「我付出所以得到」變成「我如何才能變得更好」,這就是所謂的工匠精神,不斷的精細雕磨,最終磨練出一種價值,讓別人來找上門。

最終,回歸到興趣面來講,興趣本身並不能創造持續性的動力,除了一些稀缺性的職業領域例如運動。大部分的工作、職業到天職的過程,本質上都是個人能力的總合積累,興趣只是結果附帶,而並不是整體。所有偉大的成就,都是來自於對的時間、地點,所積累出來大量的能力所產生的結果。

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情沒有錯,因為那是增加我們幸福的一環,也是對生命價值的體現。可是當我們在追求幸福時,是因為我們努力追求幸福,而產生幸福,還是因為幸福本身不需要找,在適當的時機點反而會不期而至。


認知 思維 幸福
共計 5,648字 | 建議閱讀時間 5 分鐘

似乎每個人都在努力搭上「幸福號」列車。「幸福」成了暢銷書標題,經常佔據報紙版面,並且激發了科學研究,出現了微笑俱樂部和快樂研討會。快速發展的積極心理學顯示,快樂的人會發展得更好。他們更積極、多產,掙錢更多,能交到更多朋友,享有更好的婚姻關係和更好的健康狀況,甚至比壞脾氣的同齡人活得更持久。

我們都想得到幸福,都在為之奮鬥,以至於有人說:「生命的終極目標是追求幸福。」一般來說,幸福指一種感覺:一種愉悅、快樂或者滿足感。就像其他感覺一樣,快樂不會一直持續,無論我們如何努力抓取,它依然會隨時溜走。新的研究發現,我們陷入了一個隱蔽的心理陷阱:越是努力追求幸福,就越會被焦慮和抑鬱所困擾。

美國心理學家斯蒂芬·哈里森出版了一本名為《幸福是陷阱》的書,他認為生命無法避免痛苦,你不能逃脫。「作為人類我們都面臨這個事實,遲早會變得衰弱,會生老病死,會因為拒絕、分離、死亡而失去重要的人際關係,會遭遇危險、死亡和失敗。這意味著,我們會以各種方式體驗到痛苦的思想和情緒……如果我們要過完整的人生,就要體驗人類所有的情感。」

美國的社會文化沉浸在對幸福的尋找之中。與其說快樂是一種追求,倒不如說它儼然是種「頭銜」,正因如此,不快樂便被認為是失敗和無能的象徵。「可以說,快樂已經蛻變成一種新的悲哀。」積極心理學著作《極樂地方》里這樣寫道。

鹿特丹有一個世界快樂資料庫,收集了所有讓人快樂的信息,以及讓人快樂的原因。數據顯示,已婚、生性外向的樂觀主義者比單身、內向的悲觀主義者更快樂;共和黨人相比於民主黨人更快樂;護士比銀行家們更會享受生活;有宗教信仰、有滿意的性生活,或者剛畢業就能在附近找到工作,也會讓人感到快樂。相對於窮人來說,富人的快樂更多一些,但差距並非非常懸殊。很多人說自己是快樂的,也許只是因為他們被期望快樂的緣故。

聯合國公布的《2015年全球幸福指數報告》為例,該報告依據蓋洛普全球民意數據調查,綜合考慮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社會支持、平均健康壽命預期、人生抉擇的自由、慷慨程度、免於貪腐的自由等多項因素,對158個國家和地區做出了幸福程度排名。其中幸福指數最高的為瑞士,得分是7.587分,冰島、丹麥、挪威緊隨其後。有媒體戲稱,「離赤道越遠越幸福」。


在榜單中,作為世界最大經濟體的美國排名15,從側面證明經濟並不是決定國民幸福指數最重要的標準。阿富汗和飽受戰火蹂躪的敘利亞,以及另外8個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國家在此次排行中墊底,成為幸福度最低的10個國家。在該榜單中,中國大陸位列84,中國香港排第72位,台灣為第38位。


心理學家、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以高昂的熱情來研究幸福這個課題,他們常常會碰到這樣的問題,以民眾當前享有的史無前例的自由、機會和財富,為何人們總是沒有預期的那樣快樂?


1974年,美國南加州大學經濟學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R.Easterlin)在其著作《經濟增長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們的快樂》中提出,通常在一個國家內,富人報告的平均幸福和快樂水平高於窮人,但如果進行跨國比較,窮國的幸福水平與富國幾乎一樣高,其中美國居第一,古巴第二。這就是著名的「伊斯特林悖論」,亦稱為「財富悖論」或「幸福悖論」。現代社會的人們對高收入的不懈追求帶來了前所未有的不平等和焦慮感,反而沒有帶來更多的幸福和人生滿足感。


英國「首席幸福經濟學」家理查德·萊亞德後來做了一個區分,人均年收入低於1.5萬美元的國家,收入與幸福正相關;而人均收入高於這一數字,收入與幸福就沒有什麼關係了。這也意味著當一個國家比較窮的時候,收入增加對好生活有一個正面的促進作用,但當這個國家普遍富足的時候,收入增加對於生活的促進作用就下降了,而生活的其他方面反而更為重要。


後來,萊亞德在《幸福的社會》一書中對此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只要相對地位更高,雖然更窮,人們也覺得幸福;因此人們更關注相對收入,樂意接受生活水平的顯著下降,只要相對其他人而言,他們的地位提高了。人們還會將自己現在的收入與過去的收入進行比較,當被問到需要多少收入時,有錢人總是覺得比更窮的人需要的更多。他得出結論:你對自己的收入是否滿意取決於你跟什麼對照群體進行比較,對照群體有兩種,即別人的收入和自己過去的收入。第一種情況,社會比較控制著你的感受;第二種情況,習慣化控制著你的感受。這兩種力量根植於人的本性,非常強大,因此經濟增長很難提升我們的幸福感。


亞里士多德曾說:「人是一種社會動物。」支撐著生活滿意度的是一張強大的社交網路以及對政府的信任度。人們生活在一個政府腐敗的國家之時,他們自身的生活滿意度是較低的。幸福同樣受到人際關係質量的影響,這點是顯而易見的。《赫芬頓郵報》曾經刊文指出:「信任度在美國正在下降。」但這話並未出現在新聞頭條上,相反,「GDP增長正在放緩」這樣的頭條不斷地出現。美國社會的發展使得人們通過財富判斷一個人的價值和他們的行為,而不是他們的正直程度。正如許多公司的總裁或是高層領導對於一些商業犯罪行為予以承認,在支付了巨額的罰款之後,他們依舊是受人尊敬之人,依舊是白宮的常客,因為他們有錢。


福利國家努力去做的是將市場經濟中的不幸來源最少化。它幫助解決疾病、失業或勞動能力喪失帶來的無收入、無家可歸等問題。這並不是說在最為完善的體系中,在一個人們不懼怕失業,並且每個人都能享受較好的公共服務的體系中,每個人都是幸福的。但是,金錢確實能讓你在不幸的階層中更上一層樓。


隨著美國文化傳遍全球,不少國家追求幸福的勢頭迅猛,從宗教和政治領域,到工作和子女教養,無孔不入滲透到人們行為的各個方面。


人類似乎總能適應一切,這種適應會讓我們很快回到幸福感的正常水平。關於「幸福感的適應性現象」,上世紀70年代曾經有一次經典的研究,研究對象是樂透彩中獎者。結果表明,這些突發橫財的中獎者一年之後的幸福感和那些沒中過獎的人已經沒有什麼差別。幸福感的適應性現象,可以用來解釋人生中司空見慣的現象。我們一生中會面對各種重大變化,比如加薪、結婚、健康和喬遷等等,為什麼這些因素對提高我們個人幸福感的作用都不大呢?不僅如此,對雙胞胎和被領養者的研究結果也表明,每個人的幸福感水平有一半左右是生就的。這條遺傳界線讓「裝著幸福的玻璃杯」看上去總有一半是空的,不管往這個杯子里注入多少幸福,高於這條界線的幸福感都註定要慢慢漏掉,幸福感最終會回到遺傳設定好的那條界線上。

密蘇里大學哥倫比亞分校心理學家謝爾頓說:「在幸福感方面,一直存在一種像彈簧一樣的應力。有人以為幸福感是可以干預的,只要選准了正確的人生目標,就能做到這一點。可是各種有關的研究文獻都表明,這是完全做不到的,近乎殘酷的真相在於,幸福感上去多少就回落多少。」大多數人認為的外部因素,比如更大的房子、更好的工作、中獎的彩票,會給我們帶來暫時的快樂,但是終將褪色。


對整個生命過程幸福軌跡圖譜的研究顯示,在人生的頭20年,童年之後快樂會明顯減少;隨著我們逐漸變老,快樂又會慢慢增加。針對美國人的研究表明,他們的幸福感在40歲左右達到最低點。「年輕人總是更加關注事情不好的一面,老年人不會對生活中的事件做出強烈的反應,他們較少傳播消極情緒,而更傾向於傳播積極的情緒。」美國斯克里普斯學院神經心理學家斯特西·伍德(Stacey Wood)解釋,「隨著年齡漸長,我們學會了控制和克服這種反應。」


並不是所有人都同意這一觀點。在年老的時候,你會試著忽略那些讓你不快的人和事,比如不如意的飲食,然而所有這些都被某種悲傷籠罩著,因為這時人們往往開始患上各種疾病,人們很難拖著病體感到幸福。


除了50%的遺傳因素外,人們幸福感的差別有10%是由環境決定的,那麼剩餘的那40%是什麼呢?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的心理學教授桑亞·柳博米爾斯基(Sonja Lyubomirsky)說:「以前沒人開展過類似的綜合研究,這一塊到現在還講不清楚。」不過她相信,如果撇開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不談,再剔除各種錯誤因子,那麼所剩下的那一部分必然是個人的「主觀行為」,即為了抵抗適應性的下拉力,而必須採取的各種心理對策與行為對策。


國際積極心理學會第一任會長迪尼爾(Ed Diener)對幸福的人群做了研究,看能從前10%最幸福的人中取到什麼經,結果發現這些人經歷的痛苦並不比最不幸的10%以及中間10%的人少,他們與其他人的區別在於,對事情不同的詮釋能使他們能更加迅速地恢復。相比來說,悲觀者會沮喪很長一段時間。「世界上很多事情的發生不受我們控制,重要的是之後如何對待它們,如何評估它們。事實上,我們的評估成了自我實現預言,並使他們相信這個預言。」

柳博米爾斯基一直在研究這種行為,希望為人們尋找一種能夠把幸福感長期保持在遺傳基線水平上的行為對策。從理論上講,這種行為是必然存在的。運動員能夠通過鍛煉和飲食控制,把體重維持在遺傳設定的天生水平以下,她認為幸福感也可以這樣實現。她提倡超越短暫的快樂,關注快樂的核心,比如和家人約會,工作或者某個熱切的追求,以及從更高的目標中尋找某種意義。「一天做5件善意的事會顯著增加快樂,要維持快樂,你餘生的每一天都要努力奉獻。」她說。

並非每個人都認同這樣的做法。美國包登學院的心理學家芭芭拉·海德(Barbara Held)稱,對於那些習慣於看到半個空杯子的人來說,談論快樂會讓他們更加沮喪。她寫了一本書《想抱怨就抱怨,不要勉強微笑》(Stop Smiling,Start Kvetching),認為面對人生的意外時,並不是所有人都能表現得樂觀,也不是每個人都應該如此。「強迫人們以不適合他們本性的方式應對事情是有害的。」

幸福在本質上是模糊的。關於幸福還有一個悖論,叫「快樂悖論」(hedonic paradox),正如英國著名哲學家和經濟學家約翰·斯圖爾特·密爾(John Stuart Mill)在1873年評論的那樣:「在你追求其他的事物時,幸福反而不期而至……詢問自己幸不幸福,你將失去你的幸福。」


結語


在《請問侯文詠》書中,侯文詠在擔任醫生時,面對五百多位即將離式的病人,最後發現,他們最後悔的不是沒賺多少、做到什麼樣的成就。而是在於對朋友間的不捨、情感的不捨,或者是沒有去做自己。

如亞里士多德說:「人是一種社會動物。」,我們會需要藉由社會的角色,來看見自己的價值,當社會愈趨向社會共同想像的成功標準時,那真的就會是我們想要的嗎?

共同標準只是平均指標,並不是絕對指標,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幸福其實很簡單,當我們一無所有時,你所得到的任何東西,就會感到開心。也就是說,個人的幸福,取決於我們要選擇用什麼樣的眼光來看待事情,一切都有選擇,而選擇權一直都在我們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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